協會聯系工作繼續由國務院國資委承擔
據中國行業協會商會網報道,近日,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辦發[2008]85號)印發。
其中明確規定:有關“聯系協會的工作繼續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承擔”。具體聯系有關行業協會工作由國資委研究局(行業協會聯系辦公室)承擔。
(劉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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