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屬尾礦庫治理獲中央財政扶持
日前,財政部和國家安監總局共同公布的《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關閉破產有色金屬礦山企業尾礦庫閉庫治理安全工程項目和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中稱,將對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關閉破產礦山企業存在安全隱患的尾礦庫進行閉庫治理給予適當的資金補助,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完成這些有色金屬礦山企業尾礦庫閉庫治理工作。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獲得中央財政70%~90%的補助。
管理辦法稱,該項補貼適用于經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和職工再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實施了政策性關閉破產的中央下放地方的有色金屬礦山企業遺留的未實施閉庫治理、經鑒定屬于危庫險庫病庫、且未由重組企業或其他企業使用的尾礦庫(以下統稱尾礦庫)。尾礦庫閉庫治理工作由尾礦庫責任企業或地方政府指定的單位(以下統稱治理責任單位)承擔,并實行項目管理。地方縣級以上(含縣級)政府及其安全監管部門具體負責尾礦庫閉庫治理安全工程項目的監督管理,中央財政對尾礦庫閉庫治理的安全工程項目資金給予適當補助。
管理辦法所稱尾礦庫閉庫治理安全工程項目資金是指閉庫治理中因整治尾礦壩、庫區和排洪系統或采用取砂回填方式閉庫所發生的各項直接費用。中央財政對尾礦庫閉庫治理安全工程項目資金,按下述比例給予補助。一是現由原關閉破產企業上級集團公司(單位)或接收單位管理的尾礦庫,中央財政補助70%;二是對企業整體關閉破產或無主管單位的尾礦庫,中央財政補助90%;三是特別困難地區(國家級貧困縣或少數民族自治縣(旗)),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
管理辦法表示,尾礦庫治理責任單位要按照國家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規定,建立健全項目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改變主要治理內容和治理標準。治理責任單位必須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進行工程施工,與工程施工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安全環保設施的相關規定,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整個閉庫治理安全工程項目要實行工程招投標制和監理制,尾礦庫治理責任單位負責組織項目施工、監理招標等工作。項目竣工后,由省級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尾礦庫治理責任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保管項目有關檔案和驗收材料。
此外,財政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尾礦庫閉庫治理安全工程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并對重點尾礦庫閉庫治理安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情況進行抽查,確保閉庫治理工作科學、合理。對于違反規定,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尾礦庫閉庫治理資金的,中央財政將追回補助資金。同時,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條例》規定進行處理。對于中介機構在評價、設計、監理等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提出的意見嚴重失真的,安全監管、環境保護等有關部門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資格、降低資質等級等相應處罰,并向社會公布。
免責聲明:上文僅代表作者或發布者觀點,與本站無關。本站并無義務對其原創性及內容加以證實。對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或圖片)的真實性、完整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參考時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本站制作、轉載、同意會員發布上述內容僅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但不表明本站認可、同意或贊同其觀點。上述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決策之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如對上述內容有任何異議,請聯系相關作者或與本站站長聯系,本站將盡可能協助處理有關事宜。謝謝訪問與合作! 中鎢在線采集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