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推出《2009年-2015年稀土工業發展規劃》及《稀土工業產業發展政策》進一步控制稀土出口量
近日,中國準備進一步減少稀土出口以保護稀土資源的消息引發了國內外媒體的熱議。國內外媒體及分析家普遍預測,中國將在即將推出的《2009年-2015年稀土工業發展規劃》及《稀土工業產業發展政策》中進一步控制稀土出口量,還將試圖以兼并重組等方式提高行業集中度,以改變中國稀土定價過低、資源保護不力的局面。 但筆者以為,貿易數量限制只會造成市場扭曲,不利于保護中國的稀土資源。原因是,主要包括配額在內的貿易數量限制政策只能降低中國的稀土出口量,而不能限制稀土生產量。配額固然可以人為抬高中國稀土的外銷價格,以更好地反映稀土資源的稀缺性和價值,但只要國內稀土生產成本和產量不變,貿易數量限制就會把原用于出口的稀土銷售至國內市場,造成國內稀土價格的下跌,稀土雖“稀”,但國內低價無法反映稀土資源的稀缺性和價值,卻會刺激國內稀土資源的低效率使用。由此,如將國內外市場綜合考慮,貿易數量限制就起不到保護稀土資源的作用。 以國內最大的稀土企業——包鋼稀土為例,該公司近期公布了半年報數據,今年上半年虧損6718.71萬元,同比大幅下降127.19%。而在2008年,包鋼稀土合計銷售了5.4萬噸的稀土產品,這大約相當于為全球需求的一半,但銷售收入僅為32.25億元,凈利潤僅為1.69億元。在配額限制作用下,包鋼稀土產品的主要市場在國內,虧損的主要源頭也在國內。貿易數量限制人為壓低了國內稀土價格,是包鋼稀土這樣的稀土企業產生嚴重虧損的主因之一。 貿易數量限制的確不能保護稀土資源,但卻有很強的福利再分配作用。由于中國是全球最大的稀土生產國,貿易數量限制有助于推高國際稀土價格,但價格增加帶來的利潤卻流向了獲得配額的稀土生產和貿易企業。換句話說,貿易數量限制使配額變得很“值錢”。但按照現行配額申報條件和程序,能否獲得配額主要看以往年份的業績,而獲得多少配額則缺乏公平透明的遴選機制。據統計,我國從事稀土礦產開采、分離的生產企業現在有169家,而2008年我國商務部公布的稀土出口企業名單上的入冊企業由2007年的41家減少到了23家,僧多粥少的自然結果是配額“黑市”和非法交易。要保護稀土資源,就應該設法將配額發放給最有效率的企業,但貿易數量限制政策無法做到這一點。而要綜合考慮國內外兩個市場上的稀土價格。為此,與其實行貿易數量限制,還不如通過海關征收較高的出口稅。 雖然中國占世界稀土儲量和產量比重極高,但國內稀土儲量分布非常分散,而且呈現南北方分布差別,內蒙古、江西、廣東、福建、湖南、廣西、山東、云南、湖北和四川等省(區)均有可觀的稀土分布,由此導致中國稀土生產和出口貿易都有很強的競爭性市場結構特征。筆者的研究發現,中國稀土生產和貿易的最優規模經濟區間不高于市場份額的10%,千差萬別的礦區條件和生產成本使稀土企業間的自主聯合難以實現、也不穩定,由政府拉郎配來建立的稀土集團或者貿易壟斷等也是低效率的。更好的辦法是采取諸如資源稅、環境稅和產出稅等政策。通過這些政策的推行,一方面可以有效克服稀土開采和生產中的環境破壞和污染問題,另一方面可以直接增加稀土開采和生產成本,提高稀土市場價格。更重要的是,這些政策可高效率地甄別出各稀土企業的生產經營水平和效率狀況,最大程度上避免貿易數量限制政策可能導致的腐敗、“黑市”和非法交易。 筆者認為,能獲得配額的特定的利益集團是最偏愛貿易數量限制政策的,原因就在于高額利潤。要發展中國的稀土產業,就是要力推有競爭力的、低成本高效率的稀土企業的不斷涌現和壯大。同時,利用政府稅收收入支持稀土產業的研發,培養和吸引稀土人才,提供良好的社保條件,解除其后顧之憂,其效果要遠勝于貿易數量限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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