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新政推行一年 礦業權審批只需20天
12月11日消息 截至本月,是云南省礦業新政推行一年的時間,新政成效凸現。為解決探礦權圈而不探、炒作礦權等行為,云南省礦業嚴格退出機制,全省核減探礦權勘查區塊面積1萬余平方公里,勘查區塊面積縮減了9.3%;公告注銷了455個不符合保留條件的探礦權,全省探礦權總數下降了11.88%,為全省找好礦、找大礦奠定了良好基礎。 礦業權審批20日內便可完成 細心的投資人和礦業權人發現,近日,云南省礦業權審批已縮短至20日內便可完成,這比原法定40個工作日完成審批發證的辦理時限提速了一倍多,同時礦業權申辦實行公開查詢、公告制度。而陽光高效率審批只是云南省在實施礦業管理新舉措“組合拳”中的一個舉措。 據了解,為徹底扭轉以往云南省探礦權無償取得、圈而不探、炒作礦權等行為的發生,依據去年中央巡視組對云南省礦政管理存在問題反饋意見,省政府及時修訂了《云南省探礦權采礦權管理辦法》、《云南省礦產資源有償使用費征收管理辦法》、《云南省礦業權交易管理辦法》。至今,上述辦法規定的“規劃控制、計劃投放、市場配置、責權統一、合同管理、安全生產”24字礦政管理新機制正在云南省全面推行。 501個死灰復燃礦點被關閉 在今年開展的全省重點礦區專項整治行動中,全省出動人員兩萬余人次,查處無證和持過期勘查、開采許可證從事勘查、開采行為2185起,關閉“死灰復燃” 礦點501起,炸毀礦硐(點)2349處,搗毀工棚857間,遣散人員670余人;查處越層、越界開采178起,以采代探16起,非法轉讓采礦權42起; 查處在自然保護區和禁采區從事非法采礦23起,嚴重污染破壞環境的礦山企業45處,不符合安全生產的礦山企業50處;沒收礦產品4100余噸,罰款166 萬元。 通過全面實施礦業權行政管理合同制度,從根本上堅決糾正了個別地方“以停代管、以罰代管”等行為,合同約定事項納入了礦權年度檢審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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