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反腐風暴劍指礦業權管理
近日,國土部反腐風暴劍指我國礦產權管理問題。“國土資源系統已成腐敗易發、高發領域。” 國土部部長徐紹史公開表示,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審批等環節的管理還不規范,要爭取用兩到三年時間遏制住腐敗易發、高發態勢。 而正是由于這種不規范導致了國土資源領域的腐敗。據了解,在國土資源領域的權力運行中,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審批、土地和礦業權建議市場建設、土地價格 和礦業價款評估、儲量評審、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重大項目資金使用等是容易滋生腐敗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要加大對這些關鍵環節的 監管力度。 據初步統計,2010年上半年,湖南全省國土資源系統有55人被立案查處。 9月14日,國土資源部發出《關于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于2011年3月底前建立省級礦業權交易 機構并投入運行,礦業權交易必須在礦業權交易機構中進行。這一政策被認為是“國土部反腐風暴劍指我國礦業權交易管理”后的重要舉措。 《通知》的主要內容:一是加快建立和完善礦業權有形市場;二是推進礦業權出讓轉讓進場公開。礦業權出讓轉讓交易應當按照審批管理權限,在依法設立的同 級礦業權交易機構或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委托的礦業權交易機構中進行。礦業權交易必須在礦業權交易機構中進行。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是強化對礦業權有形市場的指導和監管。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監督下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礦業權交易活動,上級礦業權交易機構對下級礦業權交易機構提供業務指導等。 對此,北京國際礦業權交易所總裁董朝斌表示,礦業權交易市場的建立將規范交易流程,也給監管部門提供了監控交易過程的重要渠道,“這種渠道可以起到規范市場、防止國有資源流失的作用”。 其實,在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也涉及到了掌握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審批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而《通知》中規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礦產權有形市場進行指導 和監管,這使得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兼具被監督和行使監督權的“角色”,因此《通知》中措施對遏制國土資源領域的腐敗現象并不能起到實質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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