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減排不能搞成拉閘限電
“近期少數地區采取限制企業正常生產特別是居民生活用電合理需求、強制性停止火電機組發電的做法,不僅違背了節能減排的初衷,不利于節能減排的持續深入開展,也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危及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是極其錯誤的,必須立即予以糾正。”
本報今年9月27日頭版就刊登過《莫讓“拉閘限電”替代節能減排》的評論文章,指出“拉閘限電能為完成‘十一五’單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 標助一臂之力。但是,如果在執行過程中‘一刀切’,把原本針對高耗能、高排放、產能過剩企業的措施擴大到所有企業,這樣的助力不要也罷。”
節能減排,原本針對的是高能耗、高排放、產能過剩的企業,但是,有的地方政府通過強制性拉閘限電的方式來完成此前所制定的目標,這是極其不合理 的,也是非常不可取的。這樣做,雖然“治標”了,但并不能“治本”,最終只會形成一種惡性循環。因為節能減排,是為了更好地發展經濟,如果只是拉閘限電, 停止人們對生活的享受,這是違背節能減排的初衷的。
同時,通過“拉閘限電”的方式實現“節能減排”,已經暴露了嚴重的社會危害:一方面,停電停產使得一些生產企業面臨完不成訂單、資金鏈斷裂甚至巨大經濟損失的風險;另一方面,群眾的正常工作與生活受到了嚴重干擾,損害了政府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力。
對于這種靠拉閘限電來完成節能減排的做法,國家發改委就連續發過通知,糾正有關地方作出的錯誤做法。此次國務院辦公廳再次發文指出”靠拉閘限電來完成節能減排的做法是極其錯誤的,必須立即予以糾正“,顯示出了政府對于做好節能減排工作決心的堅定不移。
那么,該如何正確的做好節能減排這項工作呢?筆者認為,在中國實現節能減排的很好的的一種方式就是做好工業節能和發展循環經濟。換句話說,就是 對于能耗低、效益好的企業要鼓勵生產,把分母做大;而對于能耗高的企業要制定出節能標準,鼓勵他們使用新材料、新技術,降低能耗,最終轉型為節能企業。如 果是分子分母一刀切,實際上是走入了節能減排的誤區。
做好節能減排工作要標本兼治,不僅要認真做好有序用電工作,嚴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產能過剩的企業用電,切實壓減不合理用電需求,更要把完成 節能減排目標與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切實推進結構調整有機結合起來,充分利用資源環境約束性增強的倒逼機制,加大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實施力度,支持新 興產業和結構調整項目,堅決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特別是控制高耗能產業盲目發展和擴張,從根本上實現節能減排工作的持續深入開展。
和美國、日本等國家比起來,我國節能減排空間還有很大。但節能減排,絕對不是簡單的拉閘限電。這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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