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防護距離不足300米鉛蓄電池廠必須停產
省環保廳日前兩度來莞督導鉛蓄電池企業污染整治工作時要求
日前,在河源發生居民血鉛超標事件后,省環保廳要求在全省開展鉛蓄電池企業污染專項整治,并兩度來莞專項督導,提出衛生防護距離不足300米的鉛蓄電池企業,將依法實施停產整治。
日前,省環保廳廳長李清和省環保廳聯合檢查組一天之內兩次來莞進行督導。按照部署,此次全省將對轄區內鉛蓄電池企業開展地毯式排查,對衛生防護距離不足300米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整治,對存在其他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依法開展整改,不符合規定的企業將一律予以關閉。
省環保廳表示,接下來還將嚴格鉛蓄電池生產項目環保準入;對于監測超標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據悉,廣東是全國鉛蓄電池產業第二大省,全省工業結構性污染和重金屬污染較為突出,共有鉛酸電池企業160多家,主要存在產業門檻低、低端的家庭作坊式生產過多導致污染的問題。
◇名詞解釋
衛生防護距離,指產生有害因素的部門(車間或工段)的邊界至居住區邊界的最小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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