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標準翻倍 新能源企業謹慎樂觀
11月30日,發改委發布《國家采取綜合措施調控煤炭和電力價格》文件。
文件指出,“自2011年12月1日起,將全國燃煤電廠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約2.6分錢,將隨銷售電價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現行每千瓦時0.4分錢提高至0.8分錢。”
發改委表示,隨著可再生能源發電迅猛發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已入不敷出,因此本次電價調整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進行了上調。
分析人士指出,補貼標準的提高意味著政府將有足夠的資金對新能源發電企業提供補助,將促進新能源產業的整體發展。新能源發電企業,如風電企業、光伏企業以及生物質能發電企業,都可以從中受益。
為了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自2006年開始,國家在銷售電價中開征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依據《可再生能源法》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高出常規能源發電價格部分,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分攤。
發改委表示,目前我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為每千瓦時4厘錢,每年征收金額100億元左右。
盡管如此,2011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缺口仍達100億元左右。根據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需求還會進一步增加。因此,本次電價調整將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由現行每千瓦時0.4分錢提高至0.8分錢。
“為了彌補資金缺口,推動可再生能源的持續發展”,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指出,“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取得了迅猛發展,補貼資金不斷增加,但資金缺口也不斷拉大。發改委此舉表明國家對新能源產業的支持從未發生變化,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的思路也未發生變化。”
蕭函分析認為,這次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主要目的是為了填補補貼資金不足的困境。政府積極籌資補貼新能源產業,表明政府對于發展新能源產業是不遺余力的。
蕭函同時也表示,隨著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進一步發展,補貼資金可能再度面臨捉襟見肘的情形。
分析人士指出,發改委此舉不光是對新能源發電企業,對于整個新能源產業也都有著積極的影響。Frost&;Sullivan能源電力部門咨詢經理曹寅分析表示,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每度由4厘提高至8厘,翻了一倍,雖然是由國家電網代收,但半年之后會將這些錢劃歸給新能源發電企業。
曹寅分析預計,“依據2010年底風電的發電量與銷售量來計算,上調之后的補貼不僅能滿足全部風電,還可以多出約90億元給太陽能,對于新能源產業是絕大利好,尤其是太陽能產業。”
發改委提高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標準提高之后,尤其是對光伏產業的影響非常巨大。他表示,有了政府更多的扶持,中國光伏產業將致力于本土市場的發展,可以降低國際經濟形勢不景氣的影響。
不過,補貼上調真正帶來多大利好,新能源相關的企業依然保持比較謹慎的態度。
大唐新能源相關人士昨日對記者透露,雖然這一消息對該公司總體來說是個利好,但目前補貼提高之后,能夠落實到多少,與之前幅度相比有多大,還有待進一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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