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缺口100億
一如預期,繼全國范圍內上調上網電價、銷售電價后,財政部會同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近日發文,自2012年1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由目前每千瓦時4厘上調至8厘。未來仍將根據可再生能源上網規模適時調整。
這是自實施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以來的第二次上調。
不僅如此,國家還將安排財政公共預算專項資金和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等組成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科學技術研究、標準制定和示范工程等。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則用于補助電網企業收購可再生能源高于常規能源的相關費用、風電和光電等新能源發電企業。
“政策沒有變化,這次調整主要就是把過去欠的債填平了。”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施鵬飛對記者表示。
隨著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規模快速增長,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已入不敷出。國家電監會價格與財務監管部副主任黃少中表示,經初步測算,2010年中國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存在30%左右的缺口,2011年缺口100億元左右。
本報獲悉,按過去4厘/千瓦時的征收標準,這部分資金每年在100億-120億元左右。2010年度,缺口20億元左右;2011年缺口100億元左右。如果按8厘/千瓦時的征收標準,可再生能源上網規模的增速,經發改委能源所測算,這部分資金將增加一倍,基本可以填平2011年的缺口。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張粒子對本報記者解釋了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運作機制。她表示,首先由各省電網公司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上網電量,比如,風電標桿上網電價超出火電標桿電價大約2角/千瓦時,光電超出火電標桿電價大約7角/千瓦時,這部分超出收購火電的費用先由各省電網公司墊付。然后全國的電力用戶通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來承擔這筆費用,最后電網把全國的征收資金匯總核算后,下發到各省電網公司,省電網公司再發放到當地新能源發電企業。
“電價的調整時間越短越好,要根據當年的新能源增加規模來決定是否要調電價附加,最好不要做2-3年后的預測。”張粒子說。
可再生能源附加電價一直由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代為征收和發放,存在滯后發放的問題。施鵬飛對本報記者表示:“各省的情況不一樣,至少要半年或者一年,風電開發商才能收到補貼。”
國際能源局一位官員表示,2011年這部分補貼已經欠了大半年沒有發放了,政府怎么能欠企業的錢。將來可能改由財政直接發放,縮短企業拿到補貼的時間。
然而相關的利好政策只針對發電企業和電網,設備商卻難分得一杯羹。一位風機設備商告訴記者:“風電場才能拿到這部分補貼,設備商沒有補貼。但風電場運營商的日子比設備商好過。比如國電集團子公司龍源電力2011年上半年凈利潤14.12億元,雖然最后都上交給了總公司,以填補總公司的巨額虧損。而各大整機設備商和零部件供應商卻都面臨利潤攤薄、成本上升等多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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