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能源資源價改要考慮社會承受能力
孫書博
今年以來,長沙、重慶、廣州等多個城市上調或計劃上調居民用水價格。而根據目前釋放的信息,電力、成品油和天然氣等資源類產品價格改革都將成為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
昨日,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望軍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表示,今年價格工作落實中央“穩中求進”的總體要求,就是要切實加強價格調控監管,在努力穩定價格總水平的基礎上,針對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價格矛盾,研究制定完善的價格改革方案,并根據經濟運行情況擇機出臺,將價格改革對各方面的影響控制在最小限度內。
這是2012年2月以來,發改委方面第二次釋放的價格改革信息。
這也意味著,因物價的大幅上漲,自2010年底被國家發改委全面叫停的各地調價行動將再次啟動。
2月13日,周望軍在新華網為網友解讀1月份CPI時認為,雖然1月CPI同比上漲4.5%,超出市場預期,但是,預計2月CPI可以回落到4%以內,甚至可以降到3%左右。
“今年的工作重點是根據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所提到的"穩中求進"的基調,積極穩妥地推進價格改革。階梯電價是一方面,另外就是成品油價格機制改革。”周望軍說。
昨日,周望軍表示,能源資源價格改革要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社會承受能力。
在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方面,要縮短調價周期,改進調價操作方式,提高機制運行透明度。
而在天然氣方面,要組織落實好天然氣價格改革在廣東、廣西的試點,適當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價格關系,鼓勵地方積極探索階梯氣價政策。
而對于外界普遍關注的價格改革就是漲價的問題,周望軍認為,價格改革的重點是理順價格關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引導資源配置的作用,并不能簡單地等同于“漲價”。
周望軍表示:“由于我們在計劃經濟時期為促進經濟發展和保障群眾基本生活,長期實行"低物價、低收入、低消費"的模式,資源能源等基礎性產品價格壓得比較低。改革開放過程中,為了理順價格關系,可能表現為做"加法"多一些,做"減法"少一些。國家在推進價格改革的過程中,始終注意做到積極穩妥推進價格改革,努力使價格變動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我國目前資源類產品的國際依存度正逐年走高,其中,石油對外依存度達到57.5%、鐵礦石的進口依存度超過65%、天然氣對外依存度超過15%。
“如果這些大宗商品國內價格低于國際市場,就很難保障國內市場的供應。所以,在對外依存度較高的資源能源性產品領域,價格調整要更多地考慮國際市場因素,而對于國內基本可以自給的資源能源性產品,比如煤炭產品,價格改革則更多地要考慮國內的承受能力和與相關替代產品的比價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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