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準入利劍砍掉20%落后產能
本報訊工信部日前發布了《稀土行業準入條件》(征求意見稿),雖然該征求意見稿還在修改中,但未來稀土行業準入條件的藍圖已經顯現,由于這是我國第一次從生產規模方面設置稀土準入門檻,它的出現已引起業內的極大關注。工信部人士稱,設置一定門檻的準入條件,是希望制止行業內部競相壓價的行為,重振我國稀土行業,預計全國有20%的產能將會被淘汰。 該征求意見稿在稀土企業的生產規模、工藝及裝備、能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產品質量、安全生產、職業危害、消防和社會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尤其對企業的生產準入標準規定得很具體。 該征求意見稿稱,輕稀土礦山企業生產建設規模年處理礦石量應不低于30萬噸(1000噸/日);離子型稀土礦山企業生產能力應不低于3000噸(REO,以氧化物計)/年。禁止開采獨居石等具有放射性、污染嚴重的稀土礦。使用混合型稀土礦的冶煉分離項目規模應不低于8000噸(REO)/年;使用氟碳鈰礦的冶煉分離項目規模應不低于5000噸(REO)/年;使用南方離子型稀土礦冶煉分離項目規模應不低于3000噸(REO)/年。稀土金屬冶煉項目規模應不低于1500噸/年。 同時,以上各類規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最低資本比例為40%。相關人士表示,全國范圍內有兩成以上稀土開采產能達不到準入標準,其中江西、內蒙古、四川等地將有30%~40%產能將被擋在門檻之外。 中國稀土學會副秘書長張安文表示,我國稀土行業像其他行業一樣也存在著產能過剩問題,因此稀土行業需要國家出臺政策來控制一下無序產能的擴張,對落后的生產工藝、環保不達標的企業進行綜合治理。 目前,我國擁有稀土冶煉分離企業100家。稀土分離能力保守估計已經達到17萬噸,實際可能超過20萬噸。稀土金屬的生產能力已經達到4萬~5萬噸的水平,其中單一稀土金屬的年生產能力達3萬噸、混合稀土金屬的年生產能力約為2萬噸。 雖然在1978~2007年的29年間,中國稀土年消費量從1000噸增至7.26萬噸,凈增72.6倍。但是稀土的消費增長遠趕不上產能的擴張速度,行業過剩也就成為必然,據統計,2009年稀土消費總量只有7.3萬噸,和產能還相距甚遠。 張安文表示,對這次文件的出臺業內人士都表示理解,但文件有些地方還有待細化。他 建議,一是希望國家能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執行相關政策,給不符合準入門檻的企業一個過渡期,通過該過渡期,讓這些企業自己進行結構調整,尋找自己的“藍 海”;二是這次稀土準入條件的實施希望能從新建稀土企業開始;三是希望考察企業總體規模時,注意區分該規模是單體線規模還是一些小規模生產線的總和;四是 稀土焙燒企業和萃取分離企業是否能分別制定準入條件;五是希望對硝酸鈰銨以及各種有機酸稀土等是否可以單獨設置相應的準入門檻,因為由于其產品附加值比較 高,市場容量比較小的特點決定其產量不會很大。最后,他希望大型央企能利用其資金和政策上的優勢進軍稀土深加工領域,如稀土永磁材料、拋光材料、發光材料、貯氫材料和催化材料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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