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兼并重組:市場手段將成主要手段
正在提交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的“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明確提出:“堅持市場化運作,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消除制度障礙,以汽車、鋼鐵、水泥、機械制造、電解鋁、稀土、電子信息、醫藥等行業為重點,推動優勢企業實施強強聯合、跨地區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稀土行業,再次被列入重點調整行業之中。
“十一五”政府搭臺,“十二五”企業唱戲。隨著在“十一五”期間,稀土資源的整合在地方政府、地方政策的主導下已經完成了市場環境的初步建設, 稀土領域的兼并重組在“十二五”期間將更加注重通過市場手段,企業的市場行為和資本運作將成為“十二五”期間稀土領域兼并重組的主流。
稀土價格:價值回歸的信號燈
價格是市場供需的信號燈。“稀土賤賣泥土的價”,2009年一句話引起了全國各界對稀土的關注。回溯近5年來稀土價格在量價比上的變化,折射出了我國稀土資源在產業調整過程中對市場供需的影響,也表明市場價格開始漸漸回歸到稀土價值的過程。
2005年我國稀土出口價格為4.8美元/公斤,當年出口量為65197噸;2007年稀土出口價格為10.7美元/公斤,當年出口量為54963噸;2008年在金融危機之前,稀土出口價格為 12.5美元/公斤,當年出口量為54963噸;而2010年我國出口量約為30000噸,出口價格平均在12美元/公斤左右。
自2006年中國加強對稀土的管理之后,稀土價格連續三年穩步提升。隨著我國政府對稀土資源價值的重新審視,稀土資源的保護力度加強,重點打擊濫采濫挖,使得無序競爭的情況得到有效遏制,從2007年開始,離子型稀土礦和混合型稀土礦的總量處于逐年減少的情況,而且贛州的離子型稀土減少最為明顯。包鋼稀土(600111)總經理張忠認為,我國稀土供應有序收縮將成為長期趨勢,而生產企業的兼并重組就是對供應調整的重要手段,并初見成效。
“十一五”:政府主導完成基礎政策制度性建設
包頭、贛州,一北一南,一輕一重,共同構成了我國稀土資源的基本供應基地,也是我國稀土資源成為全球最大最重要的稀土資源。包頭白云鄂博稀土資 源是全世界最大的混合型稀土資源,其資源儲量位于世界第一位。而江西贛州則是全球最大的離子型稀土礦基地,擁有全世界最豐富的中重稀土資源。
然而長期的濫采濫挖,資源浪費嚴重,并嚴重制約了兩地稀土產業的發展。從某種意義上講,正是因為過度生產導致市場供應上無序競爭,極大影響了稀土的市場價格,才出現了“稀土只賣‘土’價”的局面。
首先,行政政策支持與企業市場行為相配合,確立包鋼稀土在北方稀土市場的主導地位。從2005年開始,包頭有意識的開始調整本地稀土資源產業。先是確立了包鋼稀土在行業中的龍頭地位,授權包鋼稀土在白云鄂博鐵礦尾礦開發上的專營地位,確立對尾礦儲備開發。
由包鋼稀土通過注資、擴股等方式,逐步整合或控股了包頭市內一批行業影響較大的稀土企業。2010年8月9日,包鋼稀土公告,對外公布內蒙古自 治區已正式下發文件,明確提出到2010年年底,全自治區范圍內的稀土戰略資源由包頭鋼鐵專營,這將進一步強化包鋼稀土對輕稀土市場的控制力。
其次,贛州則走出一條“提前入手,政府主導”的兼并重組之路。2003年起贛州稀土在當地政府主導下,開始大規模產業調整。2004年,贛州市 對稀土生產經營進行“戰略調控”,組建了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將全市現有稀土礦山采礦權作價統一入股,由公司對分屬于8個縣88本稀土采礦許可證實施集 中管理,實現全市稀土開采、加工、經營和管理的統一,初步形成集約化的稀土生產經營格局。
2008年,贛州稀土生產經營再次整合,目的是改變稀土礦山礦權主體和實際開采者相分離的局面,實現礦山責權利的統一。2008年下半年,由政府牽頭籌資約18億元,用于2009年儲備稀土原礦及各類稀土分離產品1萬噸。
從目前包頭和贛州的調整和整合的情況看,政府的行政干預已經促成了區域性集團的產生,而且這些企業集團在本地經營中保持著積極上升的態勢。
“十二五”:市場手段將逐漸成為兼并重組的主要手段
隨著在“十一五”期間,稀土資源的整合在地方政府、地方政策的主導下已經完成了市場環境的初步建設,而從“十一五”后期開始,稀土產業領域的市場兼并主體已經日漸轉為企業,手段也從剛性的政策手段,轉為更為靈活多變的資本手段。
2009年2月,中國五礦集團成立了五礦稀土(贛州)股份有限公司,并計劃在5年內投入20億元,簡稱全球最大的采選、加工、應用一體化稀土企業集團。
2010年8月初,包鋼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資2.3億元,先后入股了三家位于“中重稀土之都”江西贛州地區的稀土分離和深加工企業。
中國鋁業(601600)集團也在近兩年開始投入對稀土資源的開發。中鋁先后與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簽訂科研合作協議、入主江西的江鎢控股集團、加大對西南地區的稀土資源開發及應用生產。
圍繞“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中提出的“堅持市場化運作,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消除制度障礙”的基本原則,延續“十一五”后期逐漸活 躍的企業市場兼并行為,可以預想,在“十二五”期間,稀土產業領域的兼并重組將更為活躍頻繁,市場手段將取代政策手段成為兼并重組的主要運作手段。
在“十二五”規劃文件的指導下,在外圍市場環境建設中,地方政府將依舊投入大量政策資源,環保、基礎設施、交易市場的硬件建設、知識產權保護、 研發支持等方面預期將為政策支持的重點。相比之下,企業兼并重組將充分發揮資本運作、技術實力等方面的功能,強調市場經濟的特點,并結合資本市場的優勢, 實現在經濟效率中促成企業兼并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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